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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男孩 涉賄又洗錢 不明財產破600萬一家3口遭起訴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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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男孩鄭亦麟涉收賄協助業者爭取用電,涉不法金流逾千萬,遭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並求刑14年以上。(合成照片/陳愷巨攝、取自歐洲在臺商務協會臉書粉專)
 
小英男孩鄭亦麟涉收賄協助業者爭取用電,涉不法金流逾千萬,遭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並求刑14年以上。(合成照片/陳愷巨攝、取自歐洲在臺商務協會臉書粉專)

有小英男孩之稱的鄭亦麟(34歲),在擔任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期間,涉嫌收受建設業者賄款,協助對方向台電爭取更高用電額度。檢方查出,鄭男共收取198萬元不法利益,並透過家人帳戶與虛構交易方式掩飾金流。此外,其名下帳戶亦出現逾600萬元來源不明資金。台北地檢署今天(26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賄、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等罪,起訴鄭男與其家人共4人,以及涉案業者共6人,並對鄭男具體求刑14年以上有期徒刑。

起訴指出,鄭亦麟(綽號「Luke」)自2022年起至2024年8月19日止,出任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期間同時兼任經濟部政策評估整合辦公室成員,並支援行政院副院長辦公室相關業務。檢方查出,他在任內兩度利用職務之便,協助東煒建設向台電申請用電。

案情顯示,東煒建設曾提出潭美C/S新設用電案,申請用電量為36MW,因松山、內湖地區供電吃緊,原遭台電駁回。鄭亦麟卻向台電人員宣稱該案屬國家重大政策,使業者在調降申請容量至32MW後順利獲准。隨後,東煒建設為進一步擴增用電需求,再次透過鄭男向台電關說,最終成功再增加10MW,使該案總核准用電量達410MW。

檢方調查,鄭亦麟於2022年7月間,多次與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及其子陳冠滔會面,雙方談妥以顧問費名義交付賄款。同年10月19日,東煒建設開立220萬元顧問費請款單,數日後由鄭男前往領取,在扣除22萬元稅金後,實得198萬元。

為掩飾不法金流,鄭亦麟將該筆款項轉入胞弟鄭兆麟帳戶。其父鄭伍廷、母親李佳珍因擔憂未有顧問合約佐證恐遭查緝,曾與鄭男討論處理方式。儘管鄭父一度表示「不要了、不要了」,甚至提及將款項洗掉,但鄭母仍主張保留款項,並要求東煒建設與鄭弟簽訂虛假顧問合約作為掩護。其後,鄭母將198萬元分23次提領,再由鄭弟於報稅時申報為個人收入,藉此掩飾款項來源。

另一方面,陳健盛也指示公司不知情的會計人員,將該筆198萬元拆分為4筆,記入與實際無關的工程項目中,導致公司另行負擔22萬元稅金與賄款支出。

此外,檢方亦發現,鄭亦麟名下3個帳戶於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間,透過某人力資源顧問公司陸續入帳薪資共553萬餘元,並另有現金存入共計約692萬元,合計收入達1281萬餘元;但其歷年申報所得僅約679萬元,出現逾601萬元來源不明財產。

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後,認定鄭亦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罪,依法提起公訴並求處14年以上徒刑。另東煒建設父子、鄭男父母與胞弟,也分別涉犯行賄、商業會計法及洗錢等罪嫌,一併遭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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