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審理SBL假球案,今天依《運動彩券條例》重判前裕隆納智捷隊主力後衛柯旻豪、中鋒斑霸等8名球星,僅得分後衛吳季穎、李其恩2人獲緩刑寬典。合議庭認定柯旻豪、吳季穎等人共同操控6場假球詐賭,痛斥柯不珍惜運動天賦,竟貪圖賭金操控同隊球員,依6罪重判柯7年,斑霸打3場假球被判5年2月;前鋒周暐宸被判4年9月,更慘的是,合議庭還職權告發他偽證。
檢方查出,裕隆當家控球後衛柯旻豪和吳季穎涉嫌在SBL第20屆的例行賽簽賭並操控塞內加爾籍中鋒斑霸,前鋒群翁嘉鴻(通緝中)、周暐宸、顏聞佐及邱忠博,以及後衛群陳品銓、吳祐任、黃鉉閔及李其恩等10人打假球,檢方認定,涉及打假球或賭博的賽事共有18場。
士林地院歷經1年8月審理後,今天認定有6場打假球,部分場次無法認定打假球,部分場次僅涉及賭博,重判柯旻豪等8名球星7年到3年4月不等;僅有吳季穎和李其恩分別判2年、1年8月,獲緩刑5年。
**合議庭痛斥,柯旻豪正值青壯,不思珍惜運動天賦,以自身能力透過正當途徑賺取所需,竟貪圖賭金而簽賭地下賭盤,柯旻豪利用資深及控球後衛身分、功能的核心位置,以及身為學長對學弟的影響力,另利用裕隆實力堅強的贏面,勾串及指示其他球員控分詐賭。合議庭也認為,吳季穎也是貪圖賭金,而與柯旻豪共同主導下注簽賭及安排隊員打假球。
合議庭也指,球星邱忠博、李其恩、黃鉉閔、顏聞佐、班霸、周暐宸、陳品銓及吳祐任覬覦打假球的報酬,配合柯旻豪、吳季穎共同操控比分,帶動職籃界打假球歪風,嚴重妨害運動競技賽事的公平,敗壞我國職籃發展及社會風氣。**
合議庭也認為,前九太科技籃球隊助理教練邱繼緯則擔任組頭角色,吳季穎的前任網紅女友黃品瑄、另名組頭邱廷昱、吳季穎友人張曉悌、游舜翔等人,明知球員控分詐賭,為了貪圖賭金、佣金竟協助球員簽賭及詐取賭金。
合議庭解釋,吳季穎、李其恩、邱繼緯、黃品瑄、邱廷昱、張曉悌及游舜翔犯後均坦承犯行,球星陳品銓於偵查中坦承犯行,而球星周暐宸、吳祐任、黃鉉閔、邱忠博及顏聞佐僅在偵查階段坦承部分犯行,柯旻豪只坦認部分賭博犯行。合議庭考量15人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參與次數、程度及家庭等因素後,分別量處適當之刑,並就有期徒刑部分訂應執行刑。
合議庭點出,吳季穎、李其恩、黃品瑄、邱繼緯、邱廷昱、游舜翔6人不曾被判有期徒刑,犯後也坦承犯罪;而吳季穎更居功厥偉,於偵查中供出本案重要關係事項及共同正犯、共犯的犯罪事證,使檢察官得以追訴。合議庭認定,6人尚有悔悟之心,因而宣告吳季穎、邱繼緯緩刑5年,李其恩緩刑4年,黃品瑄、邱廷昱及游舜翔緩刑2年。
合議庭也認為,為了讓吳季穎能記取教訓、督促他時時刻刻警惕,決定給他一定條件的緩刑負擔,諭知他在判決確定日起一年內向公庫支付20萬元。
至於班霸為塞內加爾籍之外國人,在我國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不宜繼續居留國內,宣告他在執行刑期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而另一名球星周暐宸則倒大楣,合議庭發現,他對於犯罪事實重要關係事項,在士林地檢署具結證述後,祐在法院審理時具結做出迥然不同的證述,因而職權告發他涉嫌偽證罪。
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雷雯華、受命法官葉伊馨及陪席法官李欣潔。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