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電共生政策傳出將大鬆綁,朝向「漁歸漁·電歸電」的漁電脫鉤分離。對此,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洪毓祥協同民團於今(31)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光電業者竟干預政策讓漁電脫鉤,不用再負養殖責任,而主管機關也棄守政策原則,讓業者予取予求。農業部漁業署回應,整體政策仍在制定階段,且養殖為本的核心理念不變。
陳昭姿表示,漁電共生政策漬110年開始,但相關規定鬆散且有放水之嫌疑,推行至今5年弊案、利益爭奪頻傳,如今又傳出研擬修法拿掉「業者必須承擔案場養殖事實」的責任,那未來誰要負責將原本設計不良的案場,改成可以完成養殖事實認定的案場。
四湖反風吹自救會會長吳連進質疑,農業部推動的漁電脫鉤政策時,只找光電業者討論置漁民於不顧,且未來案場審查過程,同樣可能僅光電產業相關團體參與,實際從事養殖的漁民無法充分參與,形同「受影響者沒發聲機會,而受益者可影響審查」,根本違反程序正義與利益迴避原則。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洪碩辰分析,政策一但實施,形同為不負責任的業者大開後門,原有的養殖漁民只會變得更加弱勢,而且可能有更多土地面臨使用方式變更,更是整體國土安全的問題。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補充,國土問題方面首要就是「農地農用」將被推翻;第二,可能加劇魚塭填土的問題,現今示範場就已違法回填很多營建廢棄物進去。
漁業署回應,並沒有所謂漁電脫鉤政策,僅是希望實務上回歸專業分工,且一切內容仍在制定當中,並沒有預定實施時程。無論如何,「養殖為本、綠電加值」的施政核心不會改變,針對違規案場,將依規撤銷容許許可。
經濟部能源署補充,絕對不容許「假養殖真發電」情形發生,針對農業部認定違規業者,將同步依法廢止登記或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