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中和警方2022年發現懸掛假車牌的小客車,駕駛拒檢加速逃逸,員警在車陣中連開3槍,結果誤殺後座男乘客,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最後無罪確定。然而,中和分局提出的補償金額只有150萬,這讓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痛批:「家屬情何以堪?」
立委林淑芬昨(5)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詢問內政部長劉世芳:「一條人命值多少錢?」得到的答案是「生命無價」,如果是當父母親的話,不會覺得要用金錢來衡量人的生命,接著她提到立法院為了保護警察的生命安全,讓合法執行職務的警察,在合法的使用警械的時候,可以不用瞻前顧後,擔心會誤傷無辜第3人的民事和刑事責任,並提到該起案件。
林淑芬指出,警察合法使用警械補償辦法,規定致第3人死亡最高600萬,實際上卻打了2.5折,「你們不是給人家600萬,也不是給人家300萬,你們給人家150萬,你說這個家屬會同意嗎?家屬情何以堪?」認為過低的補償,等於對死者和死者家屬都非常不合理。
林淑芬進一步表示,雖然內政部長說生命無價,但實務面是給150萬,「你叫人家要達成協議,哪有可能?」強調人命不能用金錢衡量、人命是無價的,痛批前後說法的差距太大了。
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坦承林淑芬提的部分非常有理,並解釋補償項目基準程序和相關事項的辦法,由內政部定之,所以未來會來做檢討改進,承諾3個月內檢討修正補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