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再查獲「綠營」共諜案!前三立電視台製作人、藝人劉香君的丈夫李能謙涉詐欺、網軍案,竟爆出共諜案外案,檢警查出,李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指示員工大規模蒐集我情報人員身分資訊、軍職人員及國人等在內共3000多筆之個人資料等檔案,換取報酬,檢方今天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李能謙、員工徐胤豪、張家凌、彭永聰、退役軍人柯孟妤5人,並對李能謙具體求刑12年。
李能謙在押,今將移送台北地院審理,至於李另因協助境外詐騙集團刊登冒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名義的臉書粉專,涉嫌詐欺案,北檢另案偵辦。李還被指控長期經營網軍,以接案收錢辦事模式,製作刊登假梗圖、不實言論,攻擊特定政治人物,檢方一併了解中。
北檢指出,本案是主任檢察官曾揚嶺偵辦李能謙涉犯詐欺案件,於搜索後分析相關扣押物發掘本案,指揮新北市刑大、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等單位共同偵辦,並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及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協助溯源查獲。
起訴指出,李能謙於民國114年2月間前往中國大陸福州地區,遭中共情工人員「福州溫泉」吸收,允諾替「福州溫泉」刺探、收集、交付我國軍情資訊換取報酬,竟指示徐胤豪協助,自wechat通訊軟體暱稱「漢堡」之成年男子處,取得含有情報人員身分資訊、國軍單位之軍職人員及國人等在內共3000多筆之個人資料等檔案,於同年4月透過Telegram,將其中6個檔案傳送予「福州溫泉」。
李能謙於113年5月間,偕同張家凌至中國大陸廣州與中共軍情人士「小藍」及其助理、上司餐敘,席間「小藍」向李能謙、張家凌表明其等為大陸軍方人員,認李能謙等人得以協助其等對台軍方之情蒐工作,「小藍」等人則視李能謙等人洩漏或交付之資訊內容機敏程度,給予一定之報酬,李能謙、張家凌為求獲取資金挹注即允諾「小藍」等人之要求。
李能謙返台後即指示彭永聰刺探、收集我國軍職人員個人資料及機敏軍事資訊,彭永聰遂於113年5月22日透過通訊軟體wechat,將自不詳友人處,以新台幣5000元之代價購買取得50位公務上應秘密之軍人名單等個人資料檔案傳送予李能謙,由李能謙聯繫「小藍」提供該軍人名單,並要求人民幣5000元報酬,低遭「小藍」以金額過高而拒絕。
李能謙於114年4月間,替「小藍」設立Telegram「!!職業軍人靠北互助會」群組,將連結刊登於Line「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等軍事相關網路社群,並設定入群通關密語,吸引、篩選現役軍職人員加入,再由「小藍」及其他9個大陸地區不明人士,在該群組中假借美國跟新加坡名義,相互對話稱「招聘都有寫,美國跟新加坡的」、「這個能幫助更好的保護好台灣,深化台灣跟美國的共同防務合作」、「我是有投稿幾次」、「稿費有多有少」、「看你投什麼素材」、「如果剛好是他們研究的課題什麼的比一個月薪水都多」等語,藉以炒熱該話題,刻意營造「有人已經試過並獲得報酬」,以吸引群組內軍職人員依指示提供相關軍情資訊。但因李能謙、張家凌的通訊軟體、群組因並未獲得聊天對象或群組成員積極回應而未遂。
張家凌於113年11月間,偕同自空軍退役之友人柯孟妤與李能謙認識,李、張2人向柯女說明與「小藍」之合作內容,柯數日後攜帶其於服役期間取得軍中機密,交付予李,再由李以手機翻拍相關文件提供予「小藍」。
檢方認為,李能謙竟為一己之私利,罔顧國家安全,為中共軍情人員「福州溫泉」、「小藍」等人所吸收,刺探、收集、交付高達數千筆個資及軍方人員身分資訊予中共軍情人士,嚴重侵害國家安全,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以上之刑,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