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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接受2次性招待 一審判無罪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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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資料照)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於2012年至2013年擔任台南市府新聞處長和民政局長時,因連姓、王姓酒店業者請託他協助警官平調案與加速歌唱場所變更工程案,接受業者2次免費性招待,陳否認犯行。檢方調查認為陳涉接受性招待,敗壞官箴、破壞公務員清廉形象,依貪污罪嫌起訴並請法官重判。15日下午台南地院認罪證不足、判陳宗彥無罪。

另涉貪污交付不正性招待利益的連姓酒店業者(綽號歐哥)與王姓業者(綽號豆哥、連姓男子特助)則因媒介性交易10罪,各合併判刑1年與8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且均緩刑2年。

陳宗彥在台南縣市合併前曾任原南市議員,過去是民進黨新潮流立委賴清德在台南的子弟兵,2010年賴清德當選台南升格後首任市長,延攬陳宗彥進市府先後任職新聞處長與民政局長。

台南地檢署於2012年接獲檢舉連姓、王姓業者媒介性交易、涉妨害風化案,2014年4月起訴連、王兩人,隔年7月連、王分別被判刑1年10月、1年2月,都獲緩刑2年,偵辦過程查出連、王疑涉行賄陳宗彥,檢方另簽分案續辦,但2015年以查無不法結案。

2023年前立委陳琬惠爆料陳宗彥在南市府任職時疑接受色情業者性招待,南檢重啟調查,歷時1年半分析通訊監察譯文、相關卷證及訊問陳宗彥等人,2024年8月檢方認為陳宗彥涉貪污接受不當性招待;連姓、王姓兩業者涉貪污交付不正利益,都依法起訴。因陳宗彥自始否認犯行,未將不法所得自動繳付,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檢方重啟調查查出陳宗彥受連、王業者請託幫忙台南王姓偵查隊副隊長的平調案,陳於2013年3月間曾打電話給當時市警局長秘書請託此案,同年6月,王副隊長從佳里分局平調到三分局,連、王方面曾於2012年12月安排酒店女公關出場為陳提供免費性服務。此外,連、王也媒介天上人間等3家酒店的女公關與陳宗彥性交易前後共10次,每次向陳宗彥收取性交易費1萬2千元,連、王兩人再與酒店女公關對分費用。

另,陳宗彥任職南市民政局長期間,連、王業者曾於2013年5、6月向陳詢問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法規,陳允諾協助處理,同年11月,陳曾連絡王男安排1位酒店女公關提供免費性服務。之後,王男與陳以line聯絡要求加速市府跑流程時間,陳也請其辦公室助理詢問經發局此案處理進度、並以line向王男回說「已請經發加速、經發已處理好」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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