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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要求特別條例僅限軍購 顧立雄:建構戰力不應區分採購管道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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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長顧立雄23日在立法院表示,建構可恃戰力不應區分軍購、商售或委製,國防採購特別條例也不該僅限於軍購案項。(楊仁翔 攝)
 
國防部長顧立雄23日在立法院表示,建構可恃戰力不應區分軍購、商售或委製,國防採購特別條例也不該僅限於軍購案項。(楊仁翔 攝)

立法院23日聯席審查特別軍購條例,朝野立場高度分歧。在野主張委製、商售回歸年度預算,嚴守財政紀律;國防部長顧立雄強調,建構可恃戰力不應區分採購管道。而在野黨版本明列各軍購案項金額,後續執行上恐將窒礙難行。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財政委員會23日、25日及26日聯席併審各版本的國防軍購特別條例草案,朝野立場明顯分歧。在野立委認為行政院忽然提出規模高達新台幣1.25兆的軍事採購案,社會其實有所疑慮。

國民黨立委表示,即便國防預算要增加,但也不應該加過頭,在採購項目未明的情況下,編列高額預算等同空白授權,應僅納入確定的對美軍購項目,其餘委製及商售部分回歸年度編列審查,維持財政紀律。

但國防部長顧立雄在答詢民進黨立委時表示,國防部並非將所有需求都放入特別條例,不論是軍購、商售也都有案項編列於年度預算,未來三年將是武器交運的高峰期,以現在的年度國防預算額度,要再新增案項的空間極為有限。

另外若相關案項皆符合作戰需求,卻僅限定軍購才能納入特別條例,也不符合建軍邏輯。顧立雄說:『(原音)籌建可恃戰力的機會,其實是不分軍購、商售或委製的。同意將軍購案放入特別預算,那同樣的道理,如果委製案或商購案也是符合整體作戰需求,我們也希望在年度預算的限制之外,能編列相當的特別預算強化不對稱戰力與防衛韌性。』

另外民眾黨版條例中,直接明列各案項金額,顧立雄認為,這恐有違反預算法的疑慮,而且後續可能執行上也有困難。顧立雄說:『(原音)這個是條例跟預算是混在一起的。條例應該是「能力」,那預算案還有可能因為在與美方議約的過程中,最後會產生變動。如果把它(金額)列到條例裡面,那隨便一個字、一個項目、一個金額,我們要送到大院再來審議、再來修改,才能變更這個預算書表,我想這個是沒有辦法執行的。』

而委員會將於25至26日進入逐條審查階段,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詢問,若最終大院通過的是在野黨版本,行政院是否會有覆議、不副署甚至釋憲的動作?顧立雄則表示,無法代替行政院回答。(編輯:陳士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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