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有不肖業者以進口印尼茶葉混摻台灣茶,並以不實標示出售牟利。案經嘉義檢警查獲,全案今(13)日偵結。檢方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將蔡姓女子及羅姓姊妹共三人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嘉義地檢署接獲情資後,由檢察官指揮嘉義縣調查站,會同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與嘉義縣衛生局等單位人員發動搜索,當場查扣混充茶葉共141包、18罐,隨即連同涉案人帶回釐清來源與流向。
調查發現,被告等3人自前年11月起,以每台斤280元到600元不等價格,購入印尼金萱及南投低海拔茶葉,再混摻梨山、樟樹湖等高山茶,分裝成小包裝,並在外袋標示「台灣」、「阿里山」、「樟樹湖高冷茶」及「福壽梨山」等字樣,以每台斤700到800元價格出售。販售通路有實體茶行及網路臉書、IG、蝦皮購物等,藉此誤導消費者,牟取不法利益。
嘉義地檢署表示,此類混充茶葉行為不僅破壞市場交易秩序,更影響台灣茶產業聲譽。未來將持續結合調查及衛生機關,強化源頭查緝與流通管理,全力守護食品安全與消費者權益。(龐清廉報導)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