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21日)三讀通過修正《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明定公投案公告成立後,3到6個月內必須舉行投票;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和該選舉同日舉行。這項修法將使得當前公投與大選脫鉤,導致單獨舉辦的公投案無法達到最低投票門檻的窘境出現轉圜。
根據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2021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今年8月「重啟核三公投」同意票數雖然遠遠超過不同意,但因為比例未達最低門檻,公投案未能通過。
包括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許宇甄、楊瓊瓔及民眾黨團,為此提出《公投法》第23條修正草案,恢復公投綁大選,期盼能藉此提高投票率。朝野三黨今天舉行協商時,民進黨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提出「再修正動議」:公投前一天再放假,讓公民有多更準備時間。
民進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在廣泛討論時指出,民進黨團今天提出修正草案,如果希望提高投票率、希望人民透過投票積極參與政治,提議多放一天假:公投前一天也應該放民主假,讓大家都可以返鄉投票,呼籲在野黨團一起支持。
鍾佳濱在黨團協商時則說,根據2018年九合一選舉的經驗,公投與大選同天舉辦容易出問題,當時還出現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亂象;但如果在野陣營堅持「公投綁大選」,民進黨也要提出再修正動議:公投前一天也必須要休假,讓全民對於公投議題,都可以有更充足的準備與討論。不過最後因為綠營人數不敵藍白,未能獲得通過。藍白提案的「公投綁大選」修法,順利在院會中完成三讀。(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