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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信良涉貪1300萬元二審逆轉無罪 台南高分檢堅持上訴理由曝光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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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南議長郭信良二審無罪,檢方已提起上訴。翻攝郭信良臉書
 
前台南議長郭信良二審無罪,檢方已提起上訴。翻攝郭信良臉書

前台南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捲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檢方起訴認定他透過白手套、台南佃西里長高進見,向重劃會理事長廖堅志藉勢藉端勒索1300萬元,一審依貪污罪重判郭13年、高9年,但二審上月逆轉改判無罪,僅高進見涉偽證罪判6月。台南高分檢認為判決前後論理矛盾、不符經驗法則,也沒有依照卷證認定事實,決定上訴最高法院決戰。

檢方起訴認定,佃西市地重劃案開發利益超過55億元,郭信良和親信高進見假藉買賣「抵費地」向業者廖堅志勒索1300萬元,高進見犯後還找來黃姓男子等4人製作假契約掩飾,以便向檢調單位謊稱1300萬元是買賣不成的「和解費」,4人涉嫌偽證。高進見委任的郭姓律師,也涉嫌將閱卷內容拍成照片傳給高妻。

檢方認定,郭信良、高進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收受賄賂罪,廖堅志則涉犯行賄罪,黃男4人涉犯偽證罪,郭姓律師涉犯洩密罪,前(2023)年提起公訴。一審去(2024)年11月1日重判郭13年、褫奪公權8年,高9年、褫奪公權4年,廖堅志免刑。

全案上訴二審纏訟,檢辯唇槍舌戰,郭信良今年6月間不滿受命法官洪榮家當庭宣告10天後辯論,狂轟「司法不公」,律師團並嗆聲「拒絕辯論」;郭信良事後還聲請法官迴避遭駁回。不過,二審合議庭10/22改判郭信良、高進見、廖堅志無罪,僅有高進見涉偽證部分駁回上訴,維持6月徒刑。

台南高分檢研議後,今天證實已對此案提上訴,並點出二審判決認定的錯誤之處。

法院認定,郭信良、高進見沒有藉勢藉端勒索的犯行,且認為2021年6月8日,高進見第二次在證人蔡連博(正統鹿耳門聖母廟副主委)的舊厝達成廖堅志應交付1300萬元的合意時,依手機基地台的紀錄認定郭信良並未在現場。

但檢方認為,廖堅志有供稱遭到郭信良恫嚇,他確實是害怕才同意付錢,而高進見在檢方偵訊時,也曾指證郭信良有在蔡連博的舊厝協商,後來到法院一夕改口。

此外,法院認為,郭信良未收下廖堅志交付的1300萬元,但實際上郭信良帳戶在同時期確實有不明金流進入。

但檢方認為,郭信良受託為廖堅志督促地政局、都發局官員處理「佃西重劃案」中有關「樁位錯誤(截角)及土地登記」應「儘速處理」的職務上行為,和他收受1300萬元之間,確實有原因、目的關係與相當對價性。

檢方也主張,「樁位錯誤(截角)及土地登記」案,可以在未經《都市計劃法》公告實施前提前完成爭議土地之登記程序,和郭信良有關係,且證據顯示,他確實有施壓都發局、地政局官員,而他施壓的標的和市地重劃的抵費地有關。

檢方指出,原判決對於這些有利於郭信良、高進見等被告的事實認定「前後矛盾」,不符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而且有未依照卷證認定事實的情形。

檢方認為,原判決理由不備、應調查之證據沒有調查釐清就逕自做出判決,而且也有適用《貪污治罪條例》法條適用不當的法律違誤,因此於昨(11/17)天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台南高分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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