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利用職權向台電施壓分配「饋電容量」給特定業者,收取近200萬元賄款。台北地檢署8月26日發動搜索、約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因押期將屆滿,檢察官今(17)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被檢方聲請延押者,包含昔日有「小英男孩」稱號的鄭亦麟、東煒建設董事長陳健盛、兒子陳冠滔3人。
東煒建設、泓德能源涉行賄鄭亦麟
檢調掌握,東煒建設在內湖潭美段興建商辦大樓並設立數據中心,因台電配給的饋電容量不足,陳健盛父子向鄭亦麟求助。鄭亦麟向台電施壓,要求在審查階段調配「松湖段」供電量比例,讓業者取得較高饋電容量。由於饋電容量在市場上極為稀缺,業者為表達謝意,將賄款支付到鄭亦麟胞弟的帳戶中。
名下有不明財產 鄭亦麟否認收賄
檢調發現,上市公司太陽能大廠「泓德能源」同樣因電量需求,涉嫌行賄鄭亦麟。鄭亦麟的父母擔心兒子直接收賄的犯行曝光,建議他與業者簽訂假合約以製造金流斷點。泓德能源找會計師鄭涵協助,最終決定以「顧問費」名義將賄款編列成公司預算出帳。據估計,鄭亦麟涉嫌收受的賄款近200萬元,此外還有多筆來源不明的財產。
調查局掌握,鄭亦麟胞弟的帳戶存在異常資金流動,懷疑是鄭亦麟收受的賄款,但因風聲疑似走漏,檢調才發動大規模收網行動,但鄭亦麟胞弟滯留海外尚未到案,鄭亦麟本人否認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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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