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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案突現大逆轉 黃揚明剖析周刊爆料真意:讓500萬與貪污罪脫鉤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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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周刊爆料指出,檢方列為起訴關鍵證據的「會議錄音檔」涉嫌偽造。(資料照,顏麟宇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周刊爆料指出,檢方列為起訴關鍵證據的「會議錄音檔」涉嫌偽造。(資料照,顏麟宇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控任內透過「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涉嫌收賄500萬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檢方求刑12年,不過根據《鏡週刊》報導,檢方列為起訴關鍵證據的「會議錄音檔」涉嫌偽造。對此,媒體人黃揚明表示,這是鄭文燦方的辯護策略,律師方會指出該會議與500萬元是不同的東西,將500萬變成「沒登錄的政治獻金」,這樣鄭文燦頂多也只是圖利罪,不會是貪污。

針對鄭文燦案的新進度,黃揚明在網路節目《阿姐反抗軍》上指出,《鏡週刊》的說法是鄭文燦的辯護策略,就像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辯護策略是強調京華城依法呈報一樣。他提到,當進入到法庭審理,戰場就不再是檢方主導,被告方就有可以操控輿論的方向,而鄭文燦的律師是最高法院前法官錢建榮,非常有名,就會從司法程序正義上去挑檢方的瑕疵。

黃揚明續指,外界看不到起訴書全文,僅供當事人和警方查閱,而有很多細節是在後面的卷證、筆錄,鄭文燦方認為,檢方在某些證據裡刻意把鄭不利的部分全部摘錄出來,並忽略對鄭文燦有利的部分;其中有提到2016年12月13日的會議,在勘驗會議錄音時,起訴書稱這場會議是「密會」,但當時起訴資料有寫到與會人包含相關局處,並不是密會。

黃揚明表示,推土地開發案的正常程序,是把開發案送到市府後,再進都委會或相關程序,而這場會議明顯是非正式程序的額外協調會,甚至是由市長親自主持,辯護方可以說市長只是想要透過會議瞭解開發案而已,強調鄭文燦在這個議題裡沒有出手幫忙。

黃揚明說,不過若強調鄭文燦沒有幫忙,就會產生一個狀況,那就是送進官邸的500萬元就跟此案脫鉤,這500萬元會變成「沒登錄的政治獻金」,最後以違反《政治獻金法》的名義被監察院裁罰,最終結案。

黃揚明強調,當初的起訴新聞稿就顯示出該會議並非密會,而起訴書也只是節錄鄭文燦跟當事人的對話,雖這對話成為檢方對鄭文燦懷疑的證據,可是鄭文燦的律師方就會指出,這場會議與500萬元是不同的東西,500萬元是政治獻金,進一步讓鄭文燦脫罪,頂多只是圖利罪而已。

黃揚明說,刻意將「政治獻金」這一點放大,就是因為如果那500萬元算政治獻金,就不是貪污罪,並能稱廖姓父子是被收押才改口,以「押人取供」來替鄭文燦脫罪。但他認為,這其中有一個矛盾點,那就是這500萬元是廖姓父子晚上10時跑到鄭文燦官邸給的,甚至還有通聯紀錄,「有人把錢送進官邸放了10年,你說一個市長不知道,這於常理合理嗎?」(推薦閱讀)鄭文燦涉貪案恐逆轉?週刊爆檢方「偽造證據」 桃園地檢出面回應了

黃揚明認為,這一波《鏡週刊》的報導,「目的就是為了要把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弄臭」,可是報導內容所指的是5月22日法庭勘驗的過程,「難道當時沒人旁聽嗎?為何6月才由《鏡週刊》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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