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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勞保 立委主張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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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基金恐於二○二六年面臨破產,為保障廣大勞工權益,目前立法院內包括民進黨立委李昆澤、陳秀寳、蘇震清及國民黨立委吳斯懷、張育美等人都已提出修法草案,希望明定政府應撥款補助並負最後支付責任。(資料照)

勞保基金恐於二○二六年面臨破產,為保障廣大勞工權益,目前立法院內包括民進黨立委李昆澤、陳秀寳、蘇震清及國民黨立委吳斯懷、張育美等人都已提出修法草案,希望明定政府應撥款補助並負最後支付責任。(資料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勞保基金恐於二○二六年面臨破產,為保障廣大勞工權益,目前立法院內包括民進黨立委李昆澤、陳秀寳、蘇震清及國民黨立委吳斯懷、張育美等人都已提出修法草案,希望明定政府應撥款補助並負最後支付責任;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更主張應該設立緩衝基金因應,由中央銀行組織委員會逐年撥付至勞保局,以解決勞保財源不足問題。

 

李昆澤版 勞保基金來源增列政府撥補

 

針對勞保年金財務問題,李昆澤、陳秀寳、蘇震清、林宜瑾、張廖萬堅及劉建國六位民進黨立委,近日共同提出「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政府撥款補助金額」增列為基金來源之一。

此外,目前「國民年金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均規定政府應負最後支付責任,但在「勞保條例」卻沒有類似規定,因此李昆澤等人也在草案中明定,勞工保險財務如有虧損致不足支付時,應由政府撥款補助並負最後支付責任。

 

楊瓊瓔版 央行設立緩衝基金支應經費

 

不只民進黨立委,國民黨立委吳斯懷、張育美近日也提出修法,草案中除了同樣把政府撥補金額增列為勞保基金財源之一、明定政府應負最後支付責任外,更規定政府不得降低「勞保條例」所規定的給付標準,以免依賴年金給付的勞工頓失晚年經濟依靠,且主管機關應每年公布勞保基金的績效報告及改進建議。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則另提出「勞工保險財務永續特別條例草案」,草案明定應由央行設立緩衝基金支應勞保基金經費,財源籌措分六種方式,包括稅收超徵額度、中央統籌分配款年度設算額度的二%、二○二一年起新增稅源的二分之一、民間團體或個人指定捐款、逾期未繼承而沒入國庫之遺產、就業保險準備金超過五百億元存量後之移入款項等。

根據規劃,此緩衝基金不會每年解繳全部存量,而是會先將勞保給付不足的額度分年儲存,再逐年依需求數放流至勞保局,其每一年的收入與運用孳息及支出,央行均應比照特種基金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目前李昆澤版及吳斯懷版均已付委審查,楊瓊瓔版則尚未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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