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51公頃山坡地遭業者違法大規模開發為太陽能光電場,整片山林砍伐、地貌劇變,引發嚴重環境破壞與民怨,立法委員陳菁徽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指出,現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存在重大漏洞,許多國有土地與國營事業用地,如台糖林地,即便進行大規模光電設置,,卻僅因為屬公有地可免除環評程序。
她舉例,例如在山坡地區開發使用,只要單一案場面積低於15公頃,就無須進行環評,導致政府把關困難,即便案址位處生態敏感區域,若無法明確適用其他規定,相關開發依舊能鑽漏洞逃避審查。陳菁徽表示,因修改法律或行政命令都可能曠日廢時,他將先提出臨時提案,要求相關單位補強太陽光電環評制度,補起目前明顯的法規破口。
陳菁徽今天在立院質詢時說,大樹當地原本是以玉荷包、鳳梨與水源水果聞名的果園區域,如今被重機具推平、植被全毀,黃沙滾滾,村民甚至形容吃飯時都在配沙的受訪內容,都再次凸顯台灣的國土悲歌,既荒謬又令人痛心。
她並在委員會現場播放當地空拍畫面,說明該案位於大樹區和山村村交界的隱密山谷,總面積達51公頃。該地原為山坡果園與重要水源區,2022年自來水公司以資產活化為名,配合政府綠能政策,將土地出租予廠商設置地面型光電。
陳菁徽說,沒想到,當地的開發行為不僅破壞水土、衝擊水源,還造成村道長期遭受重型車輛碾壓,對居民生活造成實質影響,這並非能源轉型,而是對環境的掠奪與對土地的背叛。
她進一步指出,根據經濟部的太陽光電設置目標,地面型部分須達12GW,但截至目前仍有約6.7GW的缺口。依能源署估算,每千瓩約需1公頃土地,因此仍須額外尋找6,700公頃土地用於設置光電。對照目前僅51公頃的案場,等同還需開發超過一百倍的面積。陳菁徽質疑,這樣的空間究竟要從何而來?當地是否真的有如此龐大的土地可供使用?根據換算,這樣的面積等同於四分之一個台北市、1,400座大巨蛋、3.4個左營區、258座大安森林公園,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陳菁徽因此批評現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有重大漏洞,導致許多國有土地與國營事業用地,如台糖林地,就算進行大規模光電設置,卻因是公有地可免除環評程序,相當不合理。由於大樹山坡地爭議,從地方政府到中央都表達「震怒」,民進黨立委也支持經濟部廢照,但經濟部僅廢止二期電業許可,一期工程仍持續施工開發,當地水土保持問題仍存在疑慮,在修法、修改行政命令都可能緩不濟急下,他將先提出臨時提案要求補強太陽光電的環評制度,請立院儘速處理,同時也補起目前明顯的法規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