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王榮璋、田秋堇、林郁容、蘇麗瓊等監委,以及文化部前部長史哲、中選會前主委李進勇等人,因違法濫用公務車遭告發。不過北檢20日以查無具體犯罪事證簽結,引發各界討論。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陳清龍20日批評,北檢自甘墮落,遇到綠營高官就找理由開脫,包庇毫無下限。
陳清龍痛批,北檢自甘墮落為鷹犬,遇到在野黨的案子就小案大辦、無中生有,甚至連筆錄都可造假,結果遇到民進黨自家高官濫用公務車,明顯涉及圖利與背信,竟然如此呵護備至,還幫忙找理由開脫,法務部部長鄭銘謙應該出來講清楚,「這到底是什麼標準?司法是專門幫民進黨服務?」
陳清龍強調,過去濫用公務車案例遭判刑者所在多有,前南市府民族事務委員會主委汪志敏就因假借職務上的權力,指示公務車的司機載著他出席私人餐敘與活動,就遭判刑有罪確定。非因公務,就不能使用公務車,這是非常簡單的道理。
陳清龍說,李俊俋、王榮璋、田秋堇、林郁容、蘇麗瓊等人濫用公務車接送寵物、看牙醫,北檢竟然認為,只要是自己付油料等費用就沒有犯罪故意,真的是丟人現眼,請問公務車司機的薪水也是他們自己付的嗎?請問公務車是私家車嗎?可以為了幫忙開脫包庇成這樣?
陳清龍質疑,針對史哲、李進勇分別搭公務車去推拿及買便當,北檢還主張只要位於正常通勤範圍內順路都可以,所以只要在通勤範圍內去任何私人吃喝玩樂的行程都可以?為了護航幾位綠營高官,標準沒有最低、只有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