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一審判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無罪,檢方上訴後,台南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辯論終結。檢方援引前議長李全教案論告求重判,認為通聯內容非閒聊而是具體謀議,邱莉莉等9人均否認犯行,全案將在明年2月13日宣判。
南檢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及郭再欽、楊志強、黃麗招、李文俊、黃怡萍、李鎮國、高玫仙共9人,在議長選舉中賄選,一審認為相關對話都是聊天判處無罪,二審言詞辯論律師團共13人到庭。
檢方以簡報、圖表論告,指原審對監聽譯文等證據能力及行求賄選的認定違反經驗法則,並強調監聽譯文已獲法院認可,內容呈現犯意聯絡、非僅寒暄。檢方也以李全教案的預備賄選罪為例,指摘原審在事實認定與推論上有漏洞。
檢方另提及議員方一峰曾被台南市區漁會已故前理事長林士傑請上黑色廂車,並被要求住進議會直到投票為止,且有隨扈戒護,認為賄選與黑道介入將傷害民主法治,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辯方則稱,本案是政黨合作脈絡,郭再欽與邱討論合作並召開黨團臨時會,支持李文俊參選副議長,但民進黨中央與市黨部意見不一。邱的律師指出,邱所稱要「賣傢伙把郭信良拉下來」是表明決心,並無賣家產事實。
李鎮國的律師說,議長選舉採公開投票,與李全教案時空背景不同,所稱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等條件也未成立。邱表示從,政20多年坦蕩,盼法官還她清白;李文俊也請求判無罪;黃麗招則稱遭收押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