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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界美魔女遭違法拘提搜索 監察院糾正調查局、北檢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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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美魔女」之稱的前三顧公司董事長、前義守大學生物科技系教授楊智惠控訴遭調查局違法拘提、搜索及扣押物品,監察院調查發現有重大違失,糾正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北檢。(資料照)
 
「生技美魔女」之稱的前三顧公司董事長、前義守大學生物科技系教授楊智惠控訴遭調查局違法拘提、搜索及扣押物品,監察院調查發現有重大違失,糾正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北檢。(資料照)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素有「生技美魔女」之稱的三顧公司前董事長、前義守大學生物科技系教授楊智惠,去(2023)年6月9日遭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拘提、搜索及扣押所有物,並上銬限制行動長達16小時。監察委員范巽綠、蔡崇義調查發現,北市調查處拘提程序顯有瑕疵,違反憲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政公約)及刑事訴訟法等規範,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今(1)日公告通過糾正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台北地檢署。

監委指出,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人員當日持拘票赴松山機場拘提楊女,事後雖稱已依法告知拘提事由與權利義務,卻未能提供錄音錄影證據,且經法院提審認定拘提程序未符「刑事訴訟法」第89條及第95條第1項規定,裁定將楊女釋放。執法人員當時甚至要求楊女不得與外界聯繫,實質使告知義務形同虛設,嚴重背離法律精神,違反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

監委並調查發現,楊女遭帶返住處後,因拒絕調查處人員入內,對方遂在住家門外梯廳完成拘提,同樣未完成告知程序,並對其行李進行附帶搜索,查扣手機、筆電與文件。後續調查人員未聲請搜索票即逕行鑑識其手機、電腦內容,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侵害其財產權與隱私權,違失情節重大。

在戒具使用上,楊女自機場遭上銬後直至隔日法院提審,全程長達16小時手銬未除,即便無脫逃、自傷或反抗跡象,用餐、如廁亦未解銬,甚至被銬於牆上橫桿達半小時之久,造成手腕不適與傷害,明顯違反比例原則與相關法令。調查局應強化人員訓練、主管監督與戒具設施檢討,確保執法合法且合乎人權。

此外,監委調查指出,承辦本案的劉姓調查人員在北市調查處中正站組長任內,與告訴人三顧公司過從甚密又隱匿過往互動關係,未主動申請迴避,反涉介入企業內部紛爭。其更將楊女準備投稿期刊的不公開博士論文、以及調查所得「數位證據檢視報告」私下交予三顧公司作為追加告訴證據,違反保密義務,並曾多次私下以社交軟體對楊女示意傾慕,已嚴重逾越職權分際、損害公務員名譽與政府公信,業經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委另發現,劉姓調查人員將楊女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報局立案後,其所屬中正站同仁,卻仍出席告訴人三顧公司尾牙聚餐,未依規簽報核准及知會政風,亦引發外界質疑其辦案客觀性;而調查局及劉姓調查人員在立案時已知證據不足問題,要求補正,卻未堅持要求完成,卻又因報案人要求及績效與便利考量 ,轉 用另一罪名轉移偵辦重點並發動搜索,顯與應有的獨立客觀標準不符。監委呼籲調查局應全面檢討立案、分案制度,建立更嚴謹的程序與紀律要求,重建社會信任。

監委最後指出,調查局執行拘提未能全程錄音錄影,且各地外勤站未設專屬暫時留置設施,被拘提人常被臨時安置於辦公空間或依賴警方協助,不僅有戒護風險,亦易侵害人權。建議調查局應評估設置專屬留置設施之可行性,並明確規劃替代留置配套機制,例如與警方合作、提升戒護人員訓練及檢討戒具使用SOP等,以兼顧人權保障與執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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