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佳格企業工會成員們今天齊聚在佳格食品桃園市大園廠前,抗議「佳格公司大賺錢,薪資給付不完全」,工會副理事長王逸翔說,佳格積欠員工超過百萬元加班費,資方應負擔起國民品牌應有的模範;佳格回應,將於20日舉辦協商會議,盼能與工會盡速共商解決之道。
佳格工會許多成員們上午聚集抗議,工作近40年的賴進財表示,佳格數十年來,固定於每年農曆春節、6月會各發放1筆固定1個月工資的春節與年中獎金,應具經常性與勞務對價性,應被認定為工資,因此,加班費、退休金都應計算進去。
王逸翔說,佳格數十年來,未合理計算加班費,因此積欠員工許多加班費,甚至超過百萬元,員工們與資方歷經2年多來協商溝通,資方卻頻頻拖延,至今已有66名會員委託工會,透過訴訟追討加班費;佳格為上市公司,卻無視勞工基本權益、剝削勞工權益,盼資方能負擔起國民品牌應有的風範。
佳格回應,員工薪酬、獎金、勞健保等計算,都符合法令規範,針對工會訴求,已多次討論、另預定於20日再度協商,佳格將抱持正面態度,傾聽員工心聲,並持續與工會進行協商,期能盡快達成共識,以達到公司、員工、利害關係人等多方皆贏的解決之道。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科指出,工會所指的該筆獎金非臨時起意,且與工作無關,若已納入勞資雙方的勞動契約中,一般認定屬工資,將涉及勞工的加班費的權益,建議佳格應尊重勞資和諧妥善處理。